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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给农牧民带来实惠,看完真

农牧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制度,是长期以来政府关心、社会      90年代开始,西藏自治区对免费医疗的管理进行了改革完善,基本理顺了免费医疗的投资渠道与管理机制,但是农牧区缺医少药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随着医药价格上涨,农牧民看病难、吃药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部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王健鹏介绍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广大农牧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完全依赖国家‘全包’式地免费医疗是不现实的,但是完全靠农牧民个人自费医疗又难以抵御重大疾病的风险。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借鉴兄弟省市区成功的经验,我们提出了在免费医疗基础上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设想。”   年下半年开始,西藏自治区卫生部门在江孜县和林芝县进行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工作,举办了初级卫生保健暨合作医疗管理培训,并且组织地市卫生局长前往河南省,考察学习全国合作医疗试点县的经验和做法之后,全区开始全面推行农牧区合作医疗。从试点到全面推行,西藏已经有70个县的个乡镇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这两个数字分别占全自治区县、乡镇总数的94.59%和82.11%。      西藏农牧区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农牧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制度。自治区、地市、县三级政府投入15元/人/年,免费医疗专项经费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基金,农牧民按每年人均纯收入的1.5-3%的标准筹集资金,贫困户、救济户、五保户、无业残疾人和革命烈属原则上由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帮助解决。年开始,西藏自治区进一步提出了在城乡同步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的思路。在农牧区,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帐户,将所集资金的全部和免费医疗经费的一定比例划入家庭帐户,并且永久归户所有,及时兑现,合理核报;在享受免费医疗政策的城镇居民中,也参照农牧区合作医疗做法建立家庭帐户,在免费医疗基础上构建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使全自治区广大农牧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样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拉萨市城关区的居民看病抓药一直是自己支付医药费用,“看病难、药费高”是困扰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块“心病”。为了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城关区适时推出了《城关区城镇居民实行合作医疗方案》,《方案》实施后,效果非常明显,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当地居民看病就医不再“难”。   “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是我国医疗模式改革的方向,也就是说,医院主要从事急症、疑难病症患者的诊疗,社区医生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长期慢性疾病的治疗和保健。据拉萨市城关区卫生局局长罗桑介绍,根据就近就医和办医院的原则,八廓、冲赛康、吉日、功德林、吉崩岗和扎西等几个办事处,均选择了各自认医院。按照协约规定,参加共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特向对口社区居民就近就医做出了如免收挂号费、向社区服务点提供基本医疗设备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其中最重医院均承诺,社区卫生服务站住院转诊的病人在总费用内给予10%的优惠。出于更进一步减轻居民就医抓药负担的考虑,社区医院还采取了双向转诊的措施,从而使“大病”送医院,“小病”在社区的方案落到了实处,大大降低了居民就医费用。      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保证了农牧民享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农牧民在医疗保健上所承受的经济负担,受到西藏广大基层卫生人员和农牧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拥护。堆龙德庆县从年7月推行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先后约有3万农牧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占全县农牧民总数的90%以上。截止到年,全县农牧民住院人数为人次,仅住院医药费报销总金额就达28万多元,大大减轻了农牧民的医药费负担。      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卫生院的白玛次吉医生告诉记者:“在农牧区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对巩固基层卫生组织、稳定卫生队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积极的影响。如今卫生院的管理加强了,合作医疗基金每年都递增,藏、西药品种有所增加。镇卫生院共有4名藏、西医医务人员,由于药品品种增多,药价合理,门诊量也增加了,小病不需要出乡,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也随之有所增强。特别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受益极大,门诊病人可以报销70%,医院住院治疗,不仅一次性可报销50%-85%的医药费外,还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合管会)从风险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偿费。所以,现在农牧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很高。”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看病,其医药费,大部分地方采取了医疗单位直接减免的办法,有的地方则由患者先支付,然后凭发票在当地合管会按规定报销。在合作医疗的基金中,留出15-20%用于大病风险统筹。

     岗德林一村65岁的老阿妈多吉卓玛对记者说:“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给我们办的一件大好事。前两年我孩子生病住院,医药费就达一万多元。出院后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减轻了我们家的经济负担。所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们群众坚决拥护、非常欢迎。原来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现在都参加了。乡卫生院昼夜有人值班,可随时就近就医,极大地方便了我们。”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王健鹏介绍说:经过几年的运行,西藏农牧区合作医疗发展势头良好,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成为西藏农牧民医疗保障的主体形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打破了单一渠道筹资方式,建立起了多渠道筹资办医的路子。合作医疗的建立扭转了长期单纯依靠国家投入,“全包全免”式的医疗服务方式,走出了国家、集体、个人三方投入的医疗保健新路子。采取互助共济、统筹调剂,国家拿大头,群众适当集资,实行减、免、收,对农牧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医疗政策等,既做到了比较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又逐步提高了农牧民的自我投入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二是为建立较完善的农牧民医疗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年以前,西藏人均免费医疗经费不足5元,年全区实行免费医疗改革、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免费医疗经费的投入后,人均免费医疗经费仍不足15元。推行合作医疗以来,-年农牧民人均享有医疗经费30元左右,去年开始国家增拨免费医疗补助经费,农牧民人均享有医疗经费达到40-50元,基本能够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费用。三是基本解决了缺医少药的问题,特别是扭转了长期缺药的局面。实行合作医疗以前,乡卫生院的药品品种匮乏,最多几十种,少的只有十几种,数量也极其有限。实行合作医疗以后,乡卫生院的药品骤增到多种,多的高达种,满足了农牧民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需要,也为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了条件,卫生服务利用率明显提高。在实行合作医疗的乡村,干部群众异口同声地称赞就近就医带来的极大便利,认为合作医疗是政府为群众办的一件非常有益的实事。四是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减少、阻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例如日喀则地区白朗县者下乡的牧民普珍,全年全家缴纳合作医疗集资款72元,而当医院住院治疗就花费多元,乡合管会按70%为她报销了多元。林芝县达孜乡尼池村一名患者,住院4个月,光住院费就元,乡合管会按一次性最高报销标准元外,又从风险金中给予元的补偿。患者无比激动地说:“我们全家参加合作医疗一年才交多元,这一次我得病一次就报销元。合作医疗救了我家。”活生生的例子使农牧民深深体会到了互助共济、抵御大病风险的好处。      目前,西藏自治区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提出至年,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要覆盖全区所有农牧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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