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韩红的一首家乡我告别了江孜县,在蓝天白云的簇拥下,一路向北,前往歌曲里所唱的日喀则。
“日喀则”,藏文的意思是“土质最好的庄园”,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南边陲,是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西咸阿里地区,北靠那曲市,东临拉萨市和山南市,外与尼泊尔,不丹,印度等国接壤。
已有多年历史的日喀则市被评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古时候,日喀则与拉萨,江孜组成了西藏三大城市。今天我们所说的西藏,藏族的藏,一开始并不是指西藏自治区和广大的藏族地区,而是对于日喀则的专称。
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政权,按照地理状况,把所辖的中部地域分为卫和藏两大部分,其中日喀则为中心的“藏”地区被分为“叶茹”和“茹拉”。年楚河是日喀则的母亲河。
藏语中河流有两种,大的被称之为“藏不”,小得则被称之为“曲”,年楚其实就是年曲。年楚是当地古老的部落,在藏语里有“美味”之意,年楚或年曲连起来就是“美味的水”,日喀则因年楚河的流经,成为了藏区最大的粮仓。好啦,我们一起来感受一下和五六百年前一样的朗日清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