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行政”
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上岗”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4月21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3名专业人员被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杰同志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任书并讲话。
聘任仪式上,传达学习了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宣读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多吉桑布等3名同志兼任检察官助理的批复》;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历史背景及现实意义;特邀检察官助理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特邀检察官助理多吉桑布同志表示
本人能够聘任为江孜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这既是一个信任、更是一个重托,本人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新的任务,本人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遵守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检察院相关工作,尽快适应岗位,虚心向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学习,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各项工作。
县水利局副局长
特邀检察官助理达多同志表示
作为一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全新的挑战。为能够更好地胜任此项工作,我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更好的服务检察工作办案,发挥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强烈的责任心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江孜县分局行政执法人员
特邀检察官助理边巴次仁同志表示
很荣幸能够聘任为江孜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这对本人而言是生态环境保护与检察履职的一次考验,本人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检察的理念融入到“四件大事”具体要求上来,坚定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努力为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切实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自身优势,积极查找和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全面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建设美丽江孜贡献一份力量。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余杰同志强调
一要发挥“研判员”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本院公益诉案件线索中,对线索的调查方法、调查范围、调查顺序等方面进行专业性研判,协助分析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线索,提升线索研判效率,为针对性开展后续监督工作提供支持。二要发挥“参谋员”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要通过查阅本院公益诉讼相关材料、工作文件和资料、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出席公开听证会、参与专项行动、协助检察官出庭等方式,及时对办案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承办检察官要充分听取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意见,推动案件顺利办理。三要发挥“调查员”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在本院检察官的带领下,积极协助开展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工作,为调查核实工作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撑。四要发挥“联络员”作用。在联合开展相关领域专项工作中,特邀检察官助理要积极参与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共同推进相关领域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本院将按照张军检察长关于“特别注意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引导检察官助理尽快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办案模式,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为检察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助力江孜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终审:余杰
审核:达娃穷达
文字:扎西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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