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校园健康共护少年成长
为有效推进我县中小学校园、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江孜检察院民行部门联合未检部门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3月15日至30日期间,我们对江孜县辖区内62所中小学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米范围内的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店、超市、小卖部开展了安全专项监督。监督中,办案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堂人员是否进行体检,着装是否整齐,佩戴帽子、口罩情况;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责任落实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置、晨检情况;环境卫生、除虫灭害、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同时,对食品包装标签、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产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环境、个人卫生、相关设备是否合格进行检查。
检查中,严格按照习近平“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履职中发现个别学校食堂存在厨师佩戴帽子、口罩不规范,未佩戴帽子、学生家长轮流洗碗的情况,周边商店个别存在售卖过期食品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其进行口头整改建议,要求按照规定佩戴帽子,对过期食品进行及时销毁处理。
通过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让家长放心,使群众满意。同时助力行政机关筑牢了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审核:加参
供稿:张腾
编辑:洛顿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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