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孜县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时间的公告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
近期,有个别干部职工反映,江孜县工资发放工作存在较往年发放时间推迟、发放时间变动较大,给干部职工生活、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消除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疑虑,现将江孜县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时间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年,江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全部经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工资统发。工资发放需由下级各独立财务(教育局、新高中、卫生局、医院)工资上报县财政局,再由县财政局上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同时相应的指标需经区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按照规定,当月工资必须当月发放,加之,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仍处于测试摸索阶段,导致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时间较往年出现变化。
下一步工作中,县财政局将克服各种困难,全力保证在每月10日左右完成工资发放,希望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江孜县财政局
年5月27日
供稿单位:县财政局
编辑:刘素绵
审核:达娃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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