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检院《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进行排查的通知》,6月14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医院、诊所、药店,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活动。
专项行动中,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紧盯“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对江孜县3家医院、2家诊所及4家药店进行排查。排查中,检察人员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对涉及两批43种“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生产批号及卫生许可号等信息逐一比对,未发现此类药物线索,并在排查中同步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排查中,本院一并就伪劣药品进行监督,发现非法销售过期药品线索1件,当场联系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封存过期药品(共封存12种余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下一步,本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合力,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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